禁限外墙外保温!建设单位要将外墙保温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得肢解发包!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1084次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住建部、各省市住建部门
目前为止,江西、河北、重庆、上海、浙江嘉兴、湖北宜昌等地都已发文,禁限使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在高层建筑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接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系统、以及燃烧性能指标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近日,四川省也正式发文了。
11月2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布<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第一批)>的公告》,保温隔热材料方面:
1、采用六溴环十二烷作为阻燃剂生产的保温材料。
2、B2、B3级保温材料。
3、浆料类保温材料。
1、真空玻璃。
2、现浇混凝土免拆模板保温系统。
3、建筑楼面保温隔声一体板。
四川省文件中全部禁限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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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文件中还明确规定:
禁止采用竹(木)材料搭设的脚手架。同时限制使用门式钢管支撑架,不得用于搭设满堂承重支撑架体系。
2012年12月14日,住建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明确:
·2022年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022年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其中就包括竹(木)脚手架,改为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非悬挑钢管脚手架等代替。
建设单位要将外墙保温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得肢解发包!
11月1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合理选用采购保温材料等13条措施。其中明确:
外墙保温工程必须选用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的保温材料,不得选用已限制和禁止类产品。
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将外墙保温工程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不得肢解发包。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质量检测费。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外墙保温工程质量验收。明确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不是见证检验报告的,不得作为质量验收依据。
严厉打击建设单位违法肢解发包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单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和检测机构虚假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9月21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
禁止在高层建筑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接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禁止使用燃烧性能指标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优先选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限制采用保温浆料和仅通过粘结固定的保温板等形式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本通知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外墙保温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
近年多起保温材料起火事故
近年来,各地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开裂空鼓、剥落脱落、保温材料起火等事件屡有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2022年9月16日15时45分左右,中国电信湖南公司荷花园电信大楼外立面起火,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网友猜测可能又是外墙材料的原因。
2021年5月28日15时02分,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桥西区维明大街与南二环交口东北角中华城大厦外墙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有火苗喷出。
2021年3月9日上午11点左右,石家庄市长安区众鑫大厦发生火灾。现场视频显示,火灾将要燃烧到大厦顶部,现场浓烟滚滚,浓烟高达200多米。据石家庄官方通报,此次火灾燃烧的主要是保温层。
2021年3月18日上午,河北省副省长丁绣峰在全省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立即对全省所有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省市禁限情况
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前,
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本《通知》规定严格执行;
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未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落实建筑物内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制度,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1、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2、燃烧性能为B2级材料。
3、再生料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一、技术体系
1、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体系
2、钢丝网架复合板喷涂砂浆外墙保温体系
3、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板体系
4、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保温板体系
二、保温产品
1、不燃保温材料
2、不燃保温材料(内嵌双侧镀锌钢丝网片)
3、石墨聚苯板(GEPS)
4、模塑聚苯板(EPS)
5、硬泡聚氨酯板(PUR)
6、石墨挤塑板(石墨XPS)
7、挤塑板(XPS)
2021年5月31日,宜昌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宜昌市建设工程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目录(第二批)》修改意见的通知,在第二批禁限目录中显示:
1、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2、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
燃烧性能为B1级保温装饰复合板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3、轻集料(无机、有机)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
禁止使用范围:禁止用于新建的住宅、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这三类建筑材料均推荐选用的内容:
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技术。
2021年3月2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主城都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进一步提升非承重墙体砌块自保温、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预制保温外墙板等墙体自保温技术应用规模。
2020年12月,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使用的通知》,从产品材料、施工工艺、使用场所等三方面明确限制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使用条件。
该规定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和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使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艺,禁止岩棉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禁止在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及以上部位使用保温装饰一体化板,慎用挤塑聚苯板作为楼板保温构造材料。
2020年10月13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要求2020年11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项目以及2020年12月31日前尚未开始墙体节能工程施工的项目严格执行。
关于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目录》的规定如下: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 | |||
序号 | 类别 | 材料名称 | 禁止和限制的范围和内容 |
1 | 外墙保温系统 | 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
2 | 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 |
3 | 保温板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m2 | |
4 | 保温板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m2 | |
5 | 建筑幕墙 | 施工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玻璃幕墙施工工艺 | 禁止在玻璃幕墙施工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或局部破损补片除外) |
6 | 全隐框玻璃幕墙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7 | 采用钢销、T形连接件和角形倾斜连接件连接和支撑的石材面板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局部破损维修除外) | |
8 | 石材幕墙的花岗石磨光面板最小厚度小于25mm,粗面板材厚度小于28mm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9 | 不锈钢整体铸造挂件厚度小于3mm,铝合金挂件厚度小于4mm的石材挂件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10 | 建设用砂 | 氯离子含量大于0.02%的建设用砂 | 禁止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中使用 |
11 | 氯离子含量大于0.01%的建设用砂 | 禁止在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或以上的混凝土结构、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设计使用 | |
12 | 外窗及五金配件 | 非Low-E镀膜单腔普通中空玻璃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窗部位设计使用 |
13 | 将滑撑直接用自攻螺钉进行安装的建筑外开塑料窗(包括外平开塑料窗和外开上悬塑料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4 | 传热系数K值大于2.2( W/m2.K)的建筑外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5 | 气密性能分级低于6级的建筑外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6 | 外窗用铝合金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公称壁厚小于1.8mm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7 | 外平开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七层及以上民用建筑中设计使外开平窗用。二层至六层民用建筑中限制使用外平开窗。当确需采用时, 外窗应设计有儿童和窗扇防坠落装置及安全限位装置。 | |
18 | 现场加工拼装建筑外窗(大型组装窗和带有转角的凸窗除外)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使用 | |
19 | 防水材料 |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20 | 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 | 禁止在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和附近有易燃材料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21 | 涂料 | 溶剂型涂料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 |
22 | 管道 | 砂模铸造铸铁管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第一条与此条冲突的,以此条文准 |
四川文件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川建行规〔2022〕4号)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第一批)》,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自主优先使用本公告发布的推广应用类新技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本公告中禁止或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落后技术,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将其列为审查、监督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第一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