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完善《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附件有关内容的通知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08-10浏览次数:994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141号)和《关于简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参数内容的通知》(厅头〔2022〕1252号),结合有关现行检测验收规范,我厅决定对《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6〕28号)附件1《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省检测机构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时,相应检测业务内容,以调整后的《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见附件)为准。
二、我厅核准录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参数时,同一项目参数,《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中的名称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能力范围中的名称表述不一致(但实质内容一致)的,以《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中的名称为准。
三、本通知印发之日前,我厅已核准检测资质,以及本通知印发之日时正在办理检测资质的,我厅将按照《关于简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参数内容的通知》(厅头〔2022〕1252号)要求,保留与此次调整后的《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对应的检测项目参数,其他检测项目参数不再重复录入。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