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日禁止饮酒的规定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11989次
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文件
联兴办字【2019】5号
关于工作日禁止饮酒的规定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各项目部:
为加强公司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健康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员工工作日及工作期间的饮酒行为做出若干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公司禁止饮酒有关规定:
1、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午餐禁止饮酒,若因工作需要饮酒须经董事长批准)。
2、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
3、严禁公司范围任何场合酗酒。
4、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5、严禁在公务接待、公司集体聚会中强行劝酒、贪酒等不文明饮酒行为。
6、严禁各级人员酒后上班。
二、考核规定:
1、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一经落实,给予本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第一次违反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处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本规定者,在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0元;第三次违反本规定者,扣除其当月工资并给予留司察看,对当事人所属部门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醉酒闹事者就地解聘;员工醉酒闹事者罚款20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凡饮酒造成工作失误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由饮酒者负全部责任。
三、监督部门:
由综合部牵头,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在全司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规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长期有效。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