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装饰和幕墙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不再要求平台备案信息!省重点培育企业申报二级资质……
发布: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08-30浏览次数:2256次
▎来源:武汉市建设局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
针对当前建筑业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面临“痛点”和“堵点”,解决企业面临相关困难,根据有关规定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要求,经报请省住建厅同意,就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资质审查工作程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申报建筑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对企业的实地核查环节,由资质申报资料受理后实施,调整为资质申报前进行。相关部门(节能)对相关资料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后,出具核查的书面报告。企业应将实地核查报告作为资质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上传,市城建局驻武汉市民之家资质窗口对网上申报资料进行核对后负责受理和程序性审查。企业申报建筑业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对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代表业绩的考核,提交完成本类别工程业绩要求的书面承诺即可,不再要求在全国及省相关平台有其业绩备案信息。对已列入省建筑业重点培育名录的企业(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需各区政府书面推荐)新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参照省住建厅的审查要求,不再考核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其技术负责人管理工作经历及个人业绩由申请企业书面承诺即可。按照企业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市城建局负责的建筑业施工劳务备案工作下放至各区建设局实施。由市城建局以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筑业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将资质审批后的“事后”核查委托各区建设局承担完成相关工作,并应将其“事后”核查的结果及处理建议,适时报市城建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本通知上述相关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各单位在实施过程的有关情况可及时向市城建局建管处(审批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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